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在政策监管趋严之下,电池起火爆炸事件依然时有发生。日前,北京朝阳区双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原告黄杰等
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在政策监管趋严之下,电池起火爆炸事件依然时有发生。
日前,北京朝阳区双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原告黄杰等人起诉北京创元万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创元”)和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创元”),原因是使用该公司印有“CW”标识的锂电池充电时发生爆燃,造成家中5人跳楼逃生,其中4人出现不同程度骨折和烧伤。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超威创元为上市公司超威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北京创元是超威创元在北京的四个经销商之一。12月1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方面获悉,受害人受伤较为严重,数月仍未痊愈。
据国务院安委办的公告,2013年~2018年5月,中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超过2.5亿辆,全国共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导致233人死亡。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有40余起,频频曝出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现有车用动力电池企业的扩能项目,明确指出企业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需“均不低于80%”。
随着制造成本抬升,2020年以后补贴政策退坡,国内电池厂需要与国外厂商的正面竞争。针对动力电池成本和产品起火爆炸等问题,记者致电致函超威动力、天能动力和杉杉股份(12.920,-0.04,-0.31%)方面,天能动力方面表示,成本抬升与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新的规划等因素有关,还有人员增加、设备革新和制造成本上升等原因,但是公司有能力控制。而截至发稿,杉杉股份和超威动力方面未对此作出回应。
超威电池起火爆炸伤人
日前,北京朝阳区双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原告黄杰、骆艳超和柴柏玲等一家五口人在北京打工,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东里。今年6月份,家中电动车在充电时起火并发生爆炸,导致多人受伤。
据上游新闻报道,2016年冬天,黄杰的父亲黄继明花4000多元买到一辆后座加宽的电动车。到2018年4月,黄继明发现,电动车使用不久就显示电量不足。
北京六里屯顺达自行车修理部出具的一张收条显示,2018年4月5日,黄继明花1800元,购买了72伏20A锂电池一组。但是新电池买来两个月便发生了爆燃事件。
原告黄杰表示,6月6日上午7时许,正在充电的锂电池突然发出“嘶嘶”响,然后冒出一束小火花,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锂电池就发生爆燃,并引燃屋内的物品,家人只得跳楼求生。火灾中,黄杰的1岁女儿受轻伤无大碍,黄杰自己全身多处骨折,丈夫全身多处骨折且烧伤面积达15%,父亲黄继明伤得最重,烧伤面积达96%。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起火部位位于房间入户西侧木椅位置处,起火原因是电瓶内部锂电池发生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而火灾现场的图片显示,爆燃后留下的残片上,有与超威品牌标识相同的LOGO及产品编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超威创元于2011年11月在浙江湖州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333万元,大股东为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穿透股权关系可以发现,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由超威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记者通过启信宝发现两份判决文书,超威创元和大股东超威电源先后被告,一次法院驳回原告请求,一次判超威电源赔偿。
2015年10月28日,北京的曹先生诉称,其租住的北京市西城区安平巷33号院内临街平房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超威创元生产的超威电池起火引发。房屋内存放有大量同类电池和其他物品均被烧毁,经初步核查经济损失为30万元。最终法院驳回了该起诉讼,原因是,起火部位完全被烧毁,屋内还存放有其他品牌的电池,无法判断是哪个品牌电池引起的火灾。
此外,北京的郭先生购买的一台小鸟牌电动车,在2015年10月充电时,电池爆燃引发火灾,郭先生的女儿在火灾中丧生。郭先生将电动车厂家天津小鸟车业公司和电池生产商超威电源告上了法庭。2017年12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小鸟公司和超威电源共同承担共计123万余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认为,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气故障所致”,说明涉案产品存在故障。因此,涉案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能够认定涉案产品存在缺陷。
对于此次黄杰一家的起火事件,经销商北京创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超威创元在北京有四个经销商,不能确定发生爆燃的锂电池就是从他这里买的,“有串货的可能”。